大学法律专业 1990年考获律师资格。
1991年任司法员。 1992年到1998年在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 1999-2005年任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合伙人。 2005年5月至今在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。
本人一直从事专职法律工作,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,业务能力和技能强。本律师作风严谨、思维敏捷,坚持正义,具良好的专业素养,恪职业道德操守,竭诚为委托人提起优质的法律服务,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先后担任过多家/次常年法律顾问,办理各类案件上千宗。擅长刑事辩护、房地产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劳资、工伤、商标、专利、知识产权等法律业务。特别擅长办理重大疑难的刑事、经济、民事案件。
曾使多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,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受到法律同行和当事人的高度好评。
多次被评为所优秀律师,曾撰写的《辩护律师如何在死刑案件中发挥能动作用》论文,获广东省法官协会、检察官协会、警察协会、律师协会联合征稿评论的优秀论文奖。本律师是惠州市驻村(社区)法律顾问中的一员。自2014年开始担任村(社区)法律顾问一职,先后定点服务于惠东县黄埠镇田围社区居委会和安墩镇的黄沙村 、新田村、澄华村、珠湖村村委会。
本律师一直来注重公益法律事务,为广大贫困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,先后承办各类公益法律案件及帮助近千件,2019-2021年度连续三年被司法机关评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,入选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。